现场核查提供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1份;
(3)《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表》1份。
(4)免二科级别人员,还须提供《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5)增报专业级别人员,还须提供已经取得专业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现场核查工作由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核查相关规定和要求由其负责解释。现场核查地址:西安市建设东路3号人社厅1号办公楼一层考务大厅,对外工作时间: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