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包括《普通高中课程方案》所设定的所有科目。其中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10门科目,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考试。艺术(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通用技术科目及理科实验,由省教育厅统一制定考试要求,设区市组织,学校实施考查,省教育厅抽查。
参加统一高考的学生,可以用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科目考试替代相应科目的合格性考试。
合格性考试内容范围以普通高中各学科国家课程标准规定的必修课程要求为准。
拓展阅读:什么是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是根据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和教育考试规定,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的考试,主要衡量普通高中学生达到国家规定学习要求的程度,是保障教育教学质量的一项重要制度,是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的重要内容。
我省学业水平考试根据其考试定位、性质和作用,分为合格性考试和选择性考试。
合格性考试成绩是高中学生毕业、高中同等学力认定的重要依据;选择性考试成绩纳入统一高考总分,作为统一高考招生录取的依据。
完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的目的是什么?
一是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引导学生认真学习每一门课程,避免严重偏科,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二是促进学生个性发展:计入考生高考总分的选择性考试科目,由学生根据自身兴趣、志向、优势和高等学校招生要求以及普通高中办学条件自主选择,体现学生的兴趣特长;
三是促进高中教育质量提升:通过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改革,引导高中落实课程方案,加强课程实施,提高办学质量;
四是促进高校科学选才:高校可以结合专业人才培养需要,通过合理设置招生录取科目要求,提高选拔人才的针对性和有效性。